2008年5月19日 星期一

藝術創作的精神性



藝術創作,猶如愛情,很霸道,很孤立,很私密,他不接受分析或詮釋。
往往在破壞裡尋得生存途徑,在迎戰裡發揮十足的戰鬥力。
有時甚至火力全開的對準既有的種種,作全面性的破壞。
一個十足流氓氣度的不被拘束,狂傲、瘋癲,不講究任何準繩。
在意提香的美人嗎?在意印象派的外光嗎?馬諦斯的綠色的臉?畢卡索的立體主義?甚或達達的拼貼?杜象的「小便池」等等。
似乎所有的所謂前衛藝術,也都看久了、聽久了,令人反胃,生膩。
現代藝術創作者的困境即在此。
宋徽宗的「瘦金體」寫了一輩子;鄭板橋窮其一生畫墨竹。
以前的人在藝術的要求上,似乎都只那麼一小點即心滿意足。
今人不同了;或許受了網路、交通等,絕頂快速的影響,人,自我內心已難以再安於原味、原貌、現狀。藝術家更是難置身事外,不只膩了傳統與既有,更可能厭了昨日之我,去年之我。
我近些年似乎是在這種精神狀態下創作。
看了漁人碼頭與王功的夕照以後,我的工筆畫裡有了夕陽、夜月或雨霧。
想起小時候舉斧頭劈木頭的印象,我的草書作品有那「啪」的川裂貌。
因了不受草書字形的圈制,而創作了一系列的水墨抽象畫。
許多的「異於昨日」,源於因緣。
精神性。
能辨識的物象當然可以入畫;而不能辨識的形,含了那原屬於精神狀態的形,依樣也可以入畫。
當人世越趨複雜時,精神性的敘述,似乎更合乎創作者的身心狀態。
對我而言,所謂的精神性並不等同抽象、半抽象或具象。
沒有絕對的理念。
所有已成形之理念都不須留戀;這含了所有這裡言說的理念。
也就是無有所謂「真正的好」。
人之能力很微渺,沒有足以得意洋洋的物事或作品或成果。
創作,已成物,皆只是人之過程上的「腳印」。
唯一的途徑是--繼續前進。
只有不停蹄的前進,因了天道也是久不止息的運轉。
但我仍然隨俗的將這些「腳印」整理一番,提供出來讓大家品頭論足,或竊竊私語,甚或接受大家的漠然。
客觀事實是我仍繼續前進,好似跟著旅行團再往下一個景點,而後再喘息、再口渴、再……
不少好友為了買個像樣的華屋,向銀行貸了不少款項(許是圖愛情之夢吧),讓自己變成一頭操勞多年的牛。
我的創作是否也是背個希冀被認同的「華屋」,讓自己成了那頭牛。
要生活的悠哉,是一寂寞的路;要悠哉的創作其實也是一條通往寂寞的路。
創作與人生本同「相」,藝術與生活本交融,只有往前,走那未走完的路。
(2008/01/1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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